为了积极推动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体制机制创新,规范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布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媒体、社会大众之间的联系,增强信息公开,树立良好形象,合理调节公共关系,正确处理公共事务,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坚持与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强化基金会信息公开,推动基金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三、新闻发言人经理事会讨论确定。
四、新闻发布和审查机制:
(一)重大事件采用新闻发布会发布,同时辅以媒体采访等形式,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查。
(二)通过基金会官网、基金会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基金会官方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
(三)以宣传部为主,全会参与,由秘书长审批,遇重大事件上报理事长。
五、新闻发布范围:
(1)常规信息:基金会依法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信息;
(2)重大活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媒体集中关注的基金会发起、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
(3)社会热点:属于基金会职责范围内应公开说明情况的社会公众已经或有可能关注的事件、话题;
(4)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危机等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基金会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5)在公报、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进一步解释和说明的;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开展信息公开的。
六、重要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1)办公室专人负责,密切关注社会舆情;
(2)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讨决定应对口径;
(3)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界回应;
(4)本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广旭同志作为本会新闻发言人。
七、舆情跟踪和回应机制:
(1)密切关注社会舆情;
(2)专人负责跟踪,新闻发言人负责回应;
(3)发现问题及时向理事长、理事长办公会汇报,若发生重大事件,向教育部等上级单位报告;
(4)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与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
八、办公室负责舆情应对口径的建立和更新。
九、新闻发言人如有变更需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基金会。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