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工作性质和主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制定本内设机构管理制度。
组织架构: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
秘书处设立4个办事机构:办公室、项目部、专家委员会、财务部。
第二条 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承办举行本会理事会会议的具体工作和理事、监事日常联络、服务工作,以及本会项目专家、顾问、会长等具荣誉职衔同志的联系工作。
(二)负责起草本会综合性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和工作报告等工作,协助本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会日常工作会务,包括:理事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的筹备、联络、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等工作,并督促实施。
(四)负责审核本会文件的文字、格式、内容,文、电、印章及文书、财务档案管理和机要工作。
(五)负责本会网站的建设、监督、日常管理工作,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
(六)承担与文化旅游部、民政部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基金会年度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人保部职责
负责本会政治思想、党务、团务、纪检、监察、人事、保卫、安全、后勤等工作。
根据本会现状,人保部职责由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执行。
第四条 项目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本会项目活动的组织联络、国内外合作和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活动的归口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计划、日常运行,组织实施、对外宣传、信息数据库建设等监督实施工作。
(四)负责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媒体宣传、资金募集、资助甄选、组织实施、公益公允性的审查、审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活动的社会宣传、成果展示活动。
(六)承担本会持续性项目、重大项目的策划、研究工作,开发、实施工作(根据本会现状,组联部职责由公益项目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人员的作用。
(二)接受开展行业技术咨询,解答专业问题。
(三)负责组织进行有学术价值的研讨会和展览会。
(四)开展国际间学术活动,引进国外和推出国内艺术家的文化作品进行文化交流。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修订本会基金财务管理和本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报本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三)负责本会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及审核、审计工作。
(四)负责拟订本会的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并承办基金安全运行和增值工作。
(五)负责审核本会接受捐赠、募集、资助资金活动事项和对捐赠、资助统计、公布工作。
(六)负责本会专项基金的基金收支计划管理工作,汇总专项基金财务资料。
第七条 本规定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于2020年9月8日修订。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2020年9月8日